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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“两办规定”坚决制止公款出国(境)旅游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68509 发文字号:
发布机构: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“两办规定”坚决制止公款出国(境)旅游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: 2009-04-30
 
 
厅直各单位:
为深入学习中办发〔2008〕9号和中办发〔2009〕12号文件,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(境)旅游的要求,省制止公款出国(境)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09年4月15日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中办发〔2009〕12号文件会议,省纪委领导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。现将会议的有关精神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,提高认识,深刻领会制止公款出国(境)旅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中办发〔2008〕9号和中办发〔2009〕12号文件充分显示出党和政府对治理因公出国(境)工作的重视和整治奢侈之风的决心,中纪委、监察部已经将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(境)旅游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,省委省政府对制止公款出国(境)旅游问题也非常重视,已经将该问题提高到它不仅是一项外事管理工作,更是一项关乎党风廉政建设,能否取信于民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表现,因此贯彻落实好“两办规定”将有助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深化党风建设,有利于巩固我党的执政地位。
二、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严格自律,自觉抵制铺张浪费、奢靡之风,要带头严格执行“两办规定”和各项外事规章制度,不组织、不参加公款出国(境)旅游活动。要从严掌握本单位因公出国(境)任务的安排,不得将因公出国(境)作为福利待遇,不得派遣身份与出访任务不相吻合的人员出访,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因公出国(境)任务的审核审批工作。
三、各单位要从严把关,求真务实,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(境)任务。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“过紧日子”的指示,各单位须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(境)任务,一般性考察一律不予批准,人员、团组和经费都要在2006至2008年三年的平均基础上减少20%,从严控制出访指标。
四、各单位要坚决维护中办发〔2009〕12号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,要按照谁派出、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责任。对在专项治理整顿期间出现的顶风违纪情况,要从严处理并及时曝光,要重点查处虚报出国(境)任务、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的行为;对擅自更改行程,增加出访国家、地区或城市,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行为;以及党政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,由企事业单位出资补助,或向下属机构摊派出国(境)费用的行为。一经查实,要严肃追究团组负责人、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,所有费用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。对问题严重的单位,还要追究领导责任,确保各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。对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,不抓就是失职,抓不好就是不称职。
五、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(境)管理制度,建立长效工作机制,加强对因公出国(境)团组境外活动情况的核查,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。
六、各单位要加强对制止公款出国(境)旅游的要求和外事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,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发〔2009〕12号文件,使各级各部门党政干部及时掌握领会外事工作的有关要求,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自觉性。
 
附件: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(境)旅游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09〕12号)
 
 
 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(章)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七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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